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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工作要走群众路线 经受实践检验

李鹏参加福建吉林代表团审议时表示
2000-03-10 来源:光明日报 人民日报记者 傅旭 新华社记者 秦杰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今天下午分别参加了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福建、吉林代表团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审议。他在听取代表们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后表示,立法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经受实践的检验。

代表们在发言中认为,去年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在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和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并积极开展了与外国议会和国际组织的交往。他们认为,报告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富有新意,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作为人大代表,对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是满意的。代表们表示这个报告使他们感到振奋,同时,他们也对今后的人大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福建代表团的陈明义、何少川、张斌生、袁启彤等代表和列席会议的习近平,吉林代表团的谢铁骊、曾孝箴、张明远、吴长淑代表,分别发了言。有的代表认为,当前精神文明建设中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有关的立法工作相对薄弱,因此应当大力加强有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法制建设。代表们建议,一定要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特别是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和广大干部的法制意识。加强对宪法这个根本大法的学习和宣传尤其重要,这是一项需要长久坚持下去的工作。

李鹏认真听取了代表们的发言,对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对福建、吉林广大干部群众认真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

李鹏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项崭新的事业,人大的立法、监督工作也要有开拓精神。法律的制定,要总结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要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接受实践检验。经济越是发展,越是需要加强法制建设,这是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人民生活的需要,也是建立良好投资环境的需要。

李鹏强调,要进一步发挥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的作用,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我国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个方面,能够充分反映社情民意,代表人民的利益。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可以丰富人大工作的内涵。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加以重视解决。

在谈到反腐败问题时,李鹏说,反腐败是人民的意志,党的意志,是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大事,是关系到国家生死存亡,成败兴衰的大事。今后要结合反腐败斗争,加强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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